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安驾庄镇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易进场编号:FC-GC-******-01
2.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安驾庄镇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工程(EPC)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改扩建综合实验室和良种繁育基地;粮食加工车间和钢板仓改造;改造提升马家埠村农耕文化研学基地和配套建设电商小铺;建设南双村一块田储粮车间;在9个村推广高产优质品种种植及病虫害防治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
2.4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驾庄镇。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工程费用930万元;设计费10万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服务(包括竣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因政策取消的除外。
2.7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8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的《国家最新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一名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且不得超过4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上传即可。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3.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通过预留份额的措施面向中小企业,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以下要求:
项目预算总额的45%给中小企业,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下载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售价:0元。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fwzq/011001/******2/service_construction2.html)下载查看。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7、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其他补充事宜:
8.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项目为执行建设工程程序的政府采购工程。
8.3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
(4)监督部门:******农村局 联系电话:******
8.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肥城市安驾庄镇驻地
联系方式:******
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室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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