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中西医协同******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危楼拆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6572号
项目编号:ZGY-******-GC
项目名称:******医院中西医协同******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危楼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医院中西医协同******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危楼拆除工程,总拆除面积为 14164.48 ㎡,其中主楼12825.33㎡,建于1955年,砖混结构,地上五层,局部地下一层,2015年鉴定为危楼。其他附属用房1339.15㎡。本项目保留地下一层作为临时管沟使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招标范围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订立后35日历日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拆除施工能力。
3.2人员配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安全负责人1名(应具有企业安全员证书C类)、渣土外运施工负责人1名、拆除施工负责人1名,要求上述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每月在场时间不少于28天。
3.3财务要求:供应商近年(2022年-至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街1183号
联系方式:朱珈宜,******(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C座
联系方式:金锋,******(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锋
电话:******(办公电话)
4.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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