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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西站洪梅单元土地整备二期安置房项目红线外电力接驳工程评标报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广东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广东
源发布时间:2025-05-28
项目名称:******[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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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西站洪梅单元土地整备二期安置房项目红线外电力接驳工程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东莞西站洪梅单元土地整备二期安置房项目红线外电力接驳工程

2、建设地点:东莞市洪梅镇

3、招标人:东莞市洪梅镇工程建设中心

4、项目业主:东莞市洪梅镇工程建设中心

******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线电缆共3913.5米,10KV电缆头4套,10KV电缆工作井20座,沿线土方开挖回填,部分采用机械顶管,路由长度约1895米(具体按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6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06 月 06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5 年 08 月 06 日。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6元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10、招标范围:东莞西站洪梅单元土地整备二期安置房项目红线外电力接驳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不限于):(1)电力工程,(2)土建工程,(3)拆除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注:承包人需到工程所属管辖范围的供电公司办理完成本工程的报建、施工方案审核、报停电计划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电力电缆的试验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保证通电且取得验收合格证,并完成工程的移交工作,此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完工后要求开展工程保修,经确认具备条件时必须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施工。

******委员会组成情况

******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名专家于2025年05月27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其中专家、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一、专家、专家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委员会负责人

******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六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三、开标记录

会议记录:

1、2025年05月27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含澄清】召开评标收标会议。

2、参加投标单位共8家,经系统自动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5家,不符合的无效标投标人共3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6家投标人解密成功,2家投标人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5家。

5、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包。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7、本次收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30时至2025年05月28日13:30时。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8)。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东莞市洪梅镇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主管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六、入围评标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有限公司

2

******有限公司

3

******有限公司

4

******有限公司

5

******有限公司

七、无效标情况说明

评审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八、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投标文件编制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其他内容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4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未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资格评审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一章第3.3.8款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函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服务期限

(即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报价信封编制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40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0-5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0-5

评审内容: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度,配备足够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3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0-3

评审内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完善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4

施工组织方案

0-5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5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0-5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6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0-5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7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0-2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8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0-5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9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0-5

评审内容: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10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不扣分或

扣分

不宜大于 200 页,超过 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5 分。

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的,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上述“评标项目”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10 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荣誉

0-2

投标人自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电力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或优秀施工单位奖项,每提供一个获奖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①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②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

2

企业类似业绩

0-6

投标人202211至今每完成1项合同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10 千伏或以上的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输变电工程、变电站扩建工程、光伏(或风电)线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等;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

3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0-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 分)

1、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

注:①需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②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文件,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应

具备社保管理机构印章,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前近半年不少于三个月。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部分

Y=50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和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本次招标h=(0.1取值区间为[0.1,1]。

注:1.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九、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暗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总得分

名次

备注

1

投标单位1

******有限公司

通过

32.97

通过

7

通过

49.95

89.92

3

2

投标单位2

******有限公司

通过

31.32

通过

10

通过

49.74

91.06

2

3

投标单位3

******有限公司

通过

35.42

通过

10

通过

49.82

95.24

1

4

投标单位4

******有限公司

通过

27.76

通过

5

通过

48.17

80.93

5

5

投标单位5

******有限公司

通过

27.72

通过

7

通过

49.88

84.60

4

十、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排名

1

******有限公司

1

2

******有限公司

2

3

******有限公司

3

4

******有限公司

4

5

******有限公司

5

十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二、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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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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